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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苏州昆山市的刘先生(化名)由于在小区未按规定分类扔垃圾而收到辖区综合执法队短信,提醒他到执法队办公室接受调查或说明情况,逾期不来将对其实施信用惩戒。“乱扔垃圾也要影响征信?”相关话题引发舆论关注。
8月1日,苏州昆山市城市管理局辖区一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工作人员回应上游新闻记者:“不会影响个人信用。”
▲刘先生的短信截图。图片来源/网络
刘先生此前在第三方社交平台个人主页发文称,执法人员不是在垃圾站安装摄像头进行人脸识别,而是看到扔掉的快递袋上有自己的电话信息才发的短信,称未按规定分类扔垃圾,罚款50元。刘先生还表示,关于征信的问题是自己误会了,短信写的是信用惩戒,不是征信。工作人员也告诉他,实际上不做信用处罚。
刘先生的短信截图显示,他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行为已被抓拍并保存,短信称他已涉嫌违反《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逾期不接受调查或说明情况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上报上级部门“对你实施信用惩戒”。
对此有人提出疑问:“看了下苏州的这个条例,违反第二十一条的,个人不改正的处以50-200元罚款,条例也没有信用惩戒,依什么法实施信用惩戒呢?”也有人分析称:“不去交罚款,就用信用惩戒吓唬人。”更有人说:“乱扔垃圾不妥,毕竟还是要遵守法规。”
▲刘先生解答网友疑惑。图片来源/网络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中规定,违反第二十一条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条例中确实没有规定实施信用惩戒。8月1日,昆山市城市管理局辖区一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工作人员回应上游新闻记者称:“不会影响个人信用。即使是没有及时过来接受调查或处理,对个人信用也没有什么影响的。”对于短信内容为何这样描述的疑问,上述工作人员表示:“短信内容是局里平台发的,目的是让每个人都遵守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义务。”
(文章来源:上游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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